我認為人類的自由意志並非是虛妄的,且可以透過人與動物的分別中驗證。理性主宰世界,並在自然界(動物)與人的身上展現。動物展現了律則性,並依此維生,為慾望的奴隸。人類則展現了精神性,會自動自發,也可打破成規,更具有反思能力。 人會遵守自己所訂定的規則,依照自己的意志進行勞動。這不是一種束縛或限制,而是自我意志精神的展現。人類能夠透過不斷的勞動、例行公事 ,去意識到體現規則即為自由。而不是在所謂的因果框架中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