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鳳(化名)是一位在台北縣小巷弄內經營家庭理髮的理髮師,年約五十歲,今天去理髮時碰巧她一時興起,與我談起她是如何走過從前,從她的故事或許我們多少能看到我們曾經一起走過的年代裡,有哪些事實是在我們的生命經驗裡不太有機會注視到但卻這麼值得玩味。
民國七十年初時,秋鳳正值十幾二十,年輕甜美,隻身北上,憑著她可愛討喜的特質,很容易地在林森北路上某著名理容院工作。那時的大理容院,是全方位的俱樂部,有理髮部、修容部、修指甲的、馬殺雞的,還設有咖啡廳等,規模龐大。客人都採會員制,憑「會員卡」刷卡消費,理容小姐們與師父不拿底薪,凡刷卡消費一律歸公司,而客人給的現金小費全歸服務人員所有。秋鳳說,當年景氣好,其實一個月可以賺到十幾萬!這種大規模的理髮院,雖然賣的是全方位的服務,以及服務人員與客人之間的曖昧,據秋鳳講,你要讓客人喜歡你,但又不能讓他愛上你,過猶不及,拿捏需要藝術;但是這裡面確實沒有情色交易,反倒是一些你在路上場看到寫著大大的「純」字的中、小型理髮廳才有內情。
秋鳳說,在林森北路的工作十分多采多姿,但對從南部上來的她來說很難消受,尤其她當時其實已經有老公有小孩,精神上的衝突很大,據她說,她很怕晚上說夢話會講了不該講的,即便老公很瞭解她的工作。當時,他們很窮困,要好一點生活就得租屋,但是租金負擔很大;要節省一點,就住老公的工寮,但是很拮据。當時她到林森北路應徵時,聽說一個月可以賺十幾萬,她自己在晚上老公睡了之後,自己在那邊算得越算越歡喜,也沒多想就接了這份工作。秋鳳很驕傲地說,她可是被破格錄取的,當時公司規定理髮師父得「面容姣好,且身高超過160公分」才行,她高高的旗袍總會被同事開玩笑地掀起,因為她總得頂著傲人的恨天高。秋鳳說,其實大部分的客人都對她們很好,但是她自己很清楚,其實公司的經營策略就是要把這些「潘啊」搾光光。有趣的是,客人還可以買「卷」、買鐘點帶他們出去西餐廳吃飯、看秀,生活實在很多彩多姿。但是因為那種與客人之間的「曖昧」得苦心經營,又明白公司怎麼看待客戶這些肥羊,秋鳳說這種精神壓力太大,於是做了一陣子就離開不做,其實也因為懷孕已經到第三個月,實在瞞不下去了,就先辭職走人。
待小孩出生且休養一陣子之後,秋鳳找了一家小理髮廳去應徵,她想說,門口寫著大大的「純」字,標榜「純理髮」,應該工作很單純,且不枉她苦學了三年四個月的技術,誰知道這裡的工作更恐怖。秋鳳說她們以前的女孩子實在很好騙,老闆循序漸進地引誘,她們哪裡猜得清楚。一開始,她在「一樓」工作,一樓是很正常的理髮,秋鳳表現得很好,技術一流,待人又親切,很受客人喜愛。有一天,老闆跟她說,你要不要到「二樓」工作,二樓有點像是VIP室,老闆說,你只要做到「在客人耳邊輕聲細語,且不論客人要求什麼你就有求必應」,一次就讓你賺兩千。秋鳳也不假多想,雖然驚訝著,有這麼好賺嗎?但是其實當時她做一顆頭就能賺五百,兩千其實也不是太離譜的高價,VIP嘛,總是消費不一樣,她便應個一個客人的要求,到「二樓」工作。當時那家理髮廳一共有「三樓」,一樓是純理髮,二樓是「VIP」服務,三樓是所謂的「咖等」(curtain的日文發音),秋鳳說她實在很幸運,她做的那個VIP客人很好,她真的只要輕聲細語,溫柔地理髮,客人就給了她兩千了事,但這可少給了她一些警訊,讓她對老闆提出的「三樓」的工作少了戒心。
「二樓」做過沒多久,老闆便問他想不想去「三樓」做,老闆說,「三樓」是更高級的VIP,要做的事就跟「二樓」一樣,但賺得可更多。她應了應老闆,便上去「三樓」,一上去她覺得奇怪,怎麼污漆嗎黑的,燈也不開,秋鳳說,她是傻人有傻福吧,她到了「咖等」便先找開關把燈打開,一打開燈整個理容院像遇到火警一樣整個亂了起來,她驚見客人們怎麼驚慌失措地在穿褲子,而經理們、領班們以為警察臨檢慌張不已,而她的客人則衝著他叫囂,她嚇得跑離了理容院,再也不敢回去。
秋鳳說,她現在的家庭理髮也經營了十多年,兒女一雙也已成人,對現在的生活很滿意,爾偶喜歡逛逛夜市,觀察現在人家的髮型有什麼流行,也有很多客人思想很前衛,給她很多展現實力的機會,她還慫恿我,要不要剪個半邊光頭的雞冠頭,我直叫不敢。我問她,你是怎麼走上這個職業生涯的呢?秋鳳說,小時候家裏窮,媽媽在她念小學時就帶她去嘉義市拜師,所謂「三年四個月」,前四個月就當師父家裏幫傭,一個月大概會有五十塊的零用錢,四個月熬過去後,會慢慢開始學剪髮,她很聰明,一年就可以幫人家理髮了。這個階段,理髮的收入得讓師父分配,直到三年四個月的約滿才能獲得自由,在那之前,一切聽由師父安排。秋鳳小學中年級時就拜師,因為伶俐且勤奮,她說,她每早四點多就起來熬稀飯、整理師父家裏與店內,技術也不錯,因此師父對她很好,會分配多一點錢給她,想留她下來。她跟著師父的安排,從嘉義做到台中再到台北,從兩張椅子的到七張到好幾層樓,慢慢就這樣子走過來了。此時,她也幫我把頭髮理好了,我便跟她說,下次再來聽妳說故事喔,秋鳳高興地說,那當然好!我便把錢給她,與她道謝,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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